一、活動主要安排
( 一) 活動主題。本次宣傳月以“ 守住錢袋子· 護好幸福家”為主題,旨在通過多層面的宣傳活動, 揭示非法集資的特征和危害,教育群眾自覺遠離涉非風險,及時勸導身邊人不要參與非法集資,共同守護美好生活。
( 二)活動時間。2020 年 6 月為集中宣傳月, 6 月 15 日為集中宣傳日。
( 三) 活動主體及職責。各銀保監分局負責宣傳月活動的組織、推動、指導和監督; 各銀行保險機構負責積極開展各項宣傳活動,切實履行主體責任;各行業協會要加強相關活動的統籌策劃和指導。
二、活動內容
( 一) 多措并舉普及金融知識
發揮行業網點眾多、員工眾多、客戶眾多的優勢,面向廣大金融消費者積極普及金融知識,包括銀行業保險業基本知識、金融是特許經營行業理念、向正規金融機構查詢的渠道和方法等。突出對防范非法集資相關知識的普及教育,包括非法集資性質、特征、主要手法、高發重點領域、危害影響等。
1.網點宣傳。各銀行保險機構要堅守網點宣傳陣地。宣傳月期間,營業網點要在醒目位置張貼防非宣傳海報, 持續懸掛防非條幅或播放電子標語;要制作投放宣傳資料,確保群眾可隨時取閱防非宣傳折頁;要利用多媒體設備滾動播放防非宣傳視頻。集中宣傳日當天, 營業網點要根據所在地區疫情形勢和防控要求, 在網點周圍設置防非宣傳臺,共同營造“鋪天蓋地”的宣傳氛圍。
2.廣場宣傳。在滿足所在地區疫情形勢和防控要求下,各銀行保險機構要在集中宣傳日組織或參加廣場宣傳活動,推動防范非法集資宣傳活動走向高潮。
3.媒體宣傳。各銀行保險機構要充分利用自身媒體資源,拓展宣傳渠道。積極利用報刊雜志、電視電臺等傳統媒體開展防范非法集資宣傳; 探索使用新媒體渠道, 在官方網站、微信微博、抖音快手等開展不少于 1 次防范非法集資宣傳。
4.展業宣傳。各銀行保險機構要積極將防范非法集資嵌入宣傳月展業活動中,制作統一的宣傳物料、資料,在外拓營銷、業務接洽、客戶聯系、柜面服務等展業活動中主動進行宣傳;持續在手機銀行 APP 啟動頁或首頁、轉賬匯款頁面等提示非法集資風險。
5.創新宣傳。各銀行保險機構要從提升宣傳針對性和有效性
出發,積極創新方式方法。制作群眾喜聞樂見的宣傳作品,根據當前非法集資新形勢、新特點和典型作案手法,把專業知識轉化為群眾語言,更接地氣;結合所在地區疫情形勢和防控要求, 鼓勵通過微信群、精準推送、群發短信等方式開展“非接觸”宣傳; 鼓勵探索各類“互聯網+”宣傳方式,擴大受眾面和影響力。
( 二) 切實加強風險警示教育
堅持源頭管控、打早打小、預防為先的工作思路,向金融消費者充分提示各類風險, 向從業人員強化警示教育,努力實現金融消費者防范能力明顯提高、行業從業人員合規意識顯著增強的宣傳效果。一是全流程做好風險提示??陀^真實揭示金融產品的風險。銷售投資類金融產品時,嚴格風險提示流程。消費者轉賬匯款時及時提示欺詐風險。二是注重加強案例警示。收集宣傳非法集資典型案例,及時總結和公告常見、新型詐騙手段。三是筑牢涉非風險傳染防火墻。嚴守準入關口,防止涉非風險通過股權投資、業務辦理等方式向持牌金融機構傳染。強化員工教育管理,要將防范非法集資知識納入員工必知必會內容,組織從業人員每年至少參加一次防范非法集資法律政策或監管制度培訓, 新員工崗前必須進行防范非法集資教育培訓,堅決防止從業人員從事或參與非法集資。
( 三) 積極引導正確維權
大力宣傳依法依規維護群眾合法權益的方式和渠道,及時向社會公布有關客服電話, 在網站、APP 等提供投訴舉報渠道,積極回應客戶訴求,加強從業人員培訓,推動從業人員至少了解一種正確維權方式并帶動身邊人, 引導社會公眾依法正確維護自身合法權益。
三、工作要求
( 一) 加強組織領導。各銀保監分局要按照本地區防范和處置非法集資工作領導小組統一部署要求,及時印發通知,組織轄內銀行保險機構有序開展宣傳月活動和集中宣傳日活動。各銀行保險機構要切實履行社會責任,明確領導負責, 科學制定活動方案,結合機構實際,嚴格落實有關任務要求。各協會要積極整合行業資源,形成宣傳合力。
2020年6月